我的主力相機(Canon 40D)上週又掛了。
我第一台入門數位單眼相機為Canon 350D,它對孩子的生育記錄也鞠躬盡瘁。
Canon 40D是我攝影這六年經驗中的第二台單眼相機,不知道是自己「運氣好」買到這款還是怎樣,這是第三次掛點。
Canon 40D這型號命運多舛,剛買到手一個星期內就掛了,當時又找時間跑一趟士林區的億華(相機店)。
億華是以服務打出口碑的實體相機店,因此我直覺:
買了幾天連帶出去試拍都沒拍就掛了,這台本身就是瑕疵品,「拿去應該可在店家換一台」。
去億華告知這相機狀況,但億華員工告知要去彩虹Canon總店門市換。
其實當下不太爽,畢竟才買來幾天就不能照相(很像是快門還是前簾開不了)。
站在店家的立場可能有一套退貨的SOP,但站在消費者立場覺得「挺衰」的,畢竟也花了兩萬多元,不是兩百元,買了幾天就掛了,說不過去。
該男員工很堅持要拿去彩虹看看,如果確定不是人為的,在彩虹門市可當場換一台新的相機。
我不想繼續大眼瞪小眼杵在那狀況下,馬上驅車前往彩虹門市。
到了彩虹門市把相機狀況告訴店家,也沒拿到二樓檢修部,服務人員就說剛買幾天,外觀沒有摔傷,相機內部無法開啟某些功能,本來即可換新機。
我滿心期待能立刻拿到一個非瑕疵品的新相機。
「抱歉,要拿回購買的店家換,這裡不能換」,服務人員告訴我。
我告知:「是億華的服務人員叫我拿來這裡換新機啊,我才剛從那裡跑一趟過來」。
但彩虹門市的員工很肯定的告訴我,「不可能在這裡換,要在原購買相機店換」。
億華叫我「搞缸」拿來彩虹門市,門市又叫我拿回億華換,當下心裡真是不爽到極點。
總之,這台40D型號的相機有過這麼一個波折。
兩年前這台相機掛了,反光鏡卡住無法拍攝,回嘉義表弟介紹的某修相機店家,頗有效率,兩天即換了零件排除問題。
兩年後這台相機又掛了,還是同樣的問題(螢幕顯示err99,聽說這是Canon相機的死穴),讓我上週至牡丹國小時有個驚魂記。
因進入牡丹國小前不遠我先看到牡丹車站,拍了十幾張照片後相機就掛了,好險相機包隨時帶一台消費型相機(富士Z5,陪伴我們很久的相機),至牡丹國小的公事拍照紀錄才至於開天窗。
有些人能把傻瓜相機玩的很有特色,拍出來的照片一點也不輸數位單眼相機。
不過數位單眼拍久了,雖然重些,但已經習慣這樣的拍照方式。
最近花很多錢(小孩保費繳費單最近接續而來、有線電視費、修相機費用......),沒什麼心情寫太有意義的日誌。
不過有時候不刻意的寫,想寫什麼就寫什麼,這種日誌會不會更有意義?
或有不同的意義?
(至少很直接的反應當時所心所想)
原文出處:http://blog.xuite.net/xalekd/940109/53036330
原始格子:佑佑皮皮.home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