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27日 星期四

【婚姻】從「我願意」到「我相信」~

年終,去年請同仁看阿凡達電影,昨晚請單位同仁去田季發爺(南京店)用餐,我對吃的一向很逆來順受,套句我爸之前跟我們說的:「你們甘哉(知不知道?)在我們那個年代,有的吃就很好」,因此我爸什麼東西都不挑,心靈的滿足感可以影響到口慾的滿足感,懷著感恩的心情,麵包饅頭也成鮑魚龍蝦。

來田季發爺也是同事推薦,不過個人覺得用餐環境還真小,比想像中擁擠太多。

田季發爺好不好吃非重點,只是從年終聚餐有感,順寫婚姻一二故事。

最近一兩個星期,聚餐連連,不只是我,佑彥媽也一樣,不過佑彥媽有許多姊妹淘,因此晚上聚餐的時間、次數更多。

佑彥媽其實也會擔心聚餐頻繁,下班晚點回來是否適宜?畢竟有家庭小孩。

照理而言,或說照守舊傳統而言,如果有小孩的家庭,孩子的媽幾乎要以「家」為主,而少有自己的時間。

不過我覺得大可不必,因此我和佑彥媽的相處很多時候還是「尊重與信任」彼此,婚後也保有原本的朋友圈,為小孩犧牲自主運用時間是正常,但這是部分犧牲,而非全然放棄。

去年十二月的某天,過了凌晨十二點,小孩睡了,我也把家裡的電燈關了,但佑彥媽還沒回家。

有些人或許會用不可思議的想法,揣摩我們的關係......

「當媽媽了,她她她她......怎麼可以這麼晚回家?」

或者用懷疑的眼光射向我......

「當老公的,你你你......怎可以允許老婆這麼晚回家?」

聽起來不符合「婚姻中時間生活模式」的常態,這個時間應該是全家在一起的時間。

老實說,我沒想過這個問題,這個在我心中也不盡然是問題。

因我覺得婚姻中雖然是「共同生活」,但「獨立空間」應該需要被保留,每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結婚也不只是婚禮殿堂說:「我願意」後,就開始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。

很多摩擦常常是「你(他)願意,他(你)不願意」。

兩性從「相識」、「相愛」、到「相知相惜」,其中有一點更為重要,就是要「相信彼此」。

一旦你接受這個邏輯,認同這樣的看法,我沒有理由「不允許」另一伴偶爾因為聚餐晚歸。

因為這不是常態,我更沒有理由決定她能不能去參加什麼聚會,因為就算是婚姻,她還是一個有自由意識的個體,要不要、去不去、哪時候回來......,我想一個三十幾歲又有社會歷練的女性,應該會瞭解、也應該要自我評估。

如果你打從心裡對另一伴有「尊重」、「信任」的價值,你就不會威權的支配另一伴「能不能做什麼」,那「誰配合誰」的問題也不會產生。

以上只是因為最近聚會多而有感,佑彥媽也只有一次超過晚上十二點回家。

什麼原因這麼晚回家?

不是聚會。

而是佑彥媽當晚和好友去聽「滾石三十」的演唱會,因眾星雲集唱到欲罷不能,演唱會至凌晨十二點多才吹熄燈號。

「只有你最好,我的朋友都怕這麼晚回家被罵耶;怎差這麼多,我一開門進來你就抱抱我」,佑彥媽當晚柔柔的說。

女人不好搞嗎?

我是覺得不難,男性只要幾個小動作。

男人不好搞嗎?

我也覺得不難,女性只要幾句回饋的溫柔話語。

兩性的相處用簡單的動作表示信任,互動也會舒服些。

套句陳昇的某句廣告詞:「舒服,就很迷人」

彼此信任也是一種心靈的舒服,婚姻內涵當然也會很迷人、快樂。

與在婚姻中打轉的你我共勉~

原文出處:http://blog.xuite.net/xalekd/940109/42341144

原始格子:佑佑皮皮.hom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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