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24日 星期一

【工作】淡水金色水岸法律宣導~側寫佑佑小舉動

98淡水金色水岸法宣059


昨天下午,我們來淡水。我們有段時間沒坐捷運來淡水了,約一年的時間吧。去年坐捷運來淡水,也是在淡水金色水岸舉辦法律宣導活動。


今年來淡水發現人潮依然多,真多。



來淡水辦活動不怕活動效益低(活動效益最容易、最表面的評量,就是人潮的多寡),尤其在淡水老街或鄰近淡水河的金色水岸一帶。


98淡水金色水岸法宣037


今年實習生宣導場合規劃一個射氣球、法律宣導的攤位,咻~


98淡水金色水岸法宣040


和我們合作的是「大腳ㄚ劇團」~


有許多遊客、情侶是特別來淡水觀夕陽,一不注意就會錯過落陽(天空暗的很快)~


98淡水金色水岸法宣050


實習生和工作同仁都很盡心宣導,同事「如」的事前聯繫和事後執行也都很順利,感恩!



P.S.
活動結束後,散步在「擁擠」的淡水老街,看到渡船口整個大排常龍(很大隻的龍),總覺得這樣的場景應該是過年,假日的淡水遊客實在太多。


淡水很多小孩子玩的小遊戲,如電動馬、彈珠臺、套圈圈......等,佑佑、彥彥很樂,每個都想玩(尤其佑佑)。


我告訴佑佑:「這些遊戲你和弟弟可以選一個玩,只能選一個,但要吃完晚餐阿給以後才可以來玩」。


吃完阿給後,佑佑很開心的沿路找他要的遊戲。


當我們進入店家的遊樂場後,佑佑找到一個電動的小海盜船。


因為兩邊都可坐一個小朋友,因此想讓佑佑、彥彥一起坐電動船玩。


佑佑跑上去坐,當我要抱彥彥上去,也順便有掏硬幣(20元)的動作,準備投錢。


「爸爸,休但一下(等一下)」,佑佑很大聲的制止我投錢。


「因為只能玩一個遊戲,我只要坐上來試看看就好,你不要投錢沒關係,我坐著就好」,佑佑說。


佑佑用他的方式「延遲享樂」,他知道「只能玩一次,別輕易浪費」,而沒有「看到什麼要玩什麼」。


佑佑的這個舉動,身為他父母的還有點小欣慰。


以上,很隨性的紀錄。


原文出處:http://blog.xuite.net/xalekd/940109/26224990
原始格子:佑佑皮皮.home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