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歲守貞守孝,純粹屬於「歷史背景」,並不適合現代民情。
台閩地區(含連江縣)經內政部指定為第三級古蹟者共有一八七處,其中屬於「牌坊」之型式有十四處,林氏貞孝坊即為其一。
坊屬四柱三間兩層花崗石造牌坊,四周設有圍欄,圍欄門柱兩面及坊柱四面均刻楹聯多對,是其他牌坊罕見的特色。
牌坊頂檐安「聖旨」一方,為最高榮譽表徵。
(以上歷史資料引自大甲鎮公所官網)
此坊建於清道光二十八年(一說道光十三年為錯誤),為旌表淡水廳大甲街余榮長並為妻林氏春娘貞孝而立的,至今已歷時一百餘年。
民間更尊稱為「貞節母」或「貞節媽」而諱其名,據說神像祀於鎮瀾宮內,與該宮的媽祖以及鐵砧山的國姓爺,並列為大甲地區(包括大安、外埔)的三位守護神,由此可見其受敬重之一斑。
(以上歷史資料引自大甲鎮公所官網)
以上一些標語、對句~
很看不清楚的林氏生平介紹(字小又同一顏色)~
「......終身處子.....」
嗯.....,不知道下什麼註解.....
透過相關對策的擬定並設法加以整頓,方能永保此一有教貞教孝意義的文化古蹟。
這是大甲鎮公所官網介紹「林氏貞孝坊」的最後一句話,似乎肯定守節的思想。不過守節到底合不合呼現代社會?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。
未過門而守節的女人(孩)在封建時代的中國傳統社會中屬被讚揚的行為,不過時代變遷下,是否成為愚忠?愚孝?或愚貞?
婚前都很難守貞了,十二歲守貞立牌坊傳世看在部分人眼中(尤其女性意識高漲的現在),恐怕會有截然不同意見。
但看成每個歷史文化的演變與特殊性倒也無妨,因為有以前民風保守的對照組,才知道現在我們多自主。
P.S.
林氏貞孝坊位於大甲鎮順天路與光明路口,距離大甲鎮瀾宮僅約一、兩百公尺。
原文出處:http://blog.xuite.net/xalekd/940109/248020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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