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曾經認真的思考,要不要有第三個......要保證是生女兒的第三個孩子。
岳母常很「貼心」的告訴我們,希望我們再接再厲:「兩男一女最剛好啦」,她的意思是要有女的比較「大心」(也就是台語的「貼心」)、要有兩個男的,未來我們老年後會比較有保障。
佑彥媽有兩個姊姊,一個哥哥,也就是說岳母生了四個小孩,岳母說話的背景條件稍微說明。
不過如果真的生到女兒,誰知道這個女兒會貼心?未來誰知道是否真的生兒子對父母會比較有保障?
這樣的論述何嘗不是把「男的比較不會貼心嗎?女生嫁出去真的比較不會對娘家好嗎?」當成肯定句來看待。
我用了「比較」,顯示這種事情不是單一、絕對的黑白的二分法。確實,多數兒子與父母的距離比較不比女兒親密,而不少女兒嫁後也確實「以夫家為主娘家為輔」。
但這是「多數下的比較」,也有「相對少數」的兒子(女兒)不是依循這種既有認知模式啊。
那佑、彥會不會貼心、未來會不會給我們有保障,這就好像不是「是否生第三個孩子」考量的重點了。
重點在哪?沒錯,就是經濟能力。
如果我家的經濟狀況像小S一樣,或許就像他們家一樣,生兩個女兒後,還為了生出「帶把」的繼續拼第三個孩子(他們當然有足夠的經濟後盾,或許第三個還是女兒,他們還會繼續拼第四個)。
生小孩子容易,後面的教養問題和花費可不簡單,而經濟能力這關卡我們直接被卡死。
但如果真的有第三個小孩,我相信還是養的活啦,畢竟「一枝草、一點露」。但......小孩「不只是要養的活」吧。
「有老三後肯定會壓縮到佑彥以後的學習、生活品質」,我這樣告訴佑彥媽。
我想,佑彥媽也從來沒有堅持生小孩的念頭,不過她倒是會用「如果論」來看待第三個小孩。
「如果有小女孩......」,她的如果總是有很多遐想,但破滅的時間也像成形的漂亮泡泡一樣,僅有短暫的美麗。
我們絕對有能力假裝自己很幸福、假裝自己很有品味、假裝自己是個知識份子、假裝自己溫文儒雅......不過育兒生子這檔事可假裝不了。有三分的能力,千萬別做十分的事情。
完全無法預測佑佑和彥彥長大後和我們的關係是否還是一樣親近,是否如岳母說的生兒子比較有「保障」(當然岳母說的保障,是指兒子需負責照顧我們後半輩子),到底我們是「孝子(孝順孩子)」還是他們是「孝子」?
我總認為「愛孩子是父母天生具備的能力,但孝順父母是小孩需要後天學習的」,如果在與孩子的互動成長過程中,教導自己的孩子成為一個懂得尊重別人、懂的感恩、懂的表達愛和關懷的人,他將來會是一個孝順父母的人(用孝順有點八股,我指的是和我們情感支持緊密),至少在我們白髮蒼蒼時,親子關係會為我們帶來牽手的溫度。
回歸這文的第一句話:
我們「曾經」認真的思考,要不要有第三個孩子......「曾經」已經說明這是過去式,只是一種曾有的念頭而非付諸行動。
回歸這文的標題:
最近佑彥媽告訴我,她去年認養一個奈及利亞的小朋友,一個月700元。
他是我們第三個小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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