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2日 星期四

【觀點】誰的「殺很大」:瑤搖、舒舒、NCC、濁水溪

最近瑤瑤的「殺很大」廣告大量放送,接著有一麻將女主角舒舒也刻意穿著清涼,但被NCC認為有性暗示和物化女性之虞,因此將作出開罰懲戒,針對播出的電視台最高將開罰100萬。


不過,超夯的「殺很大」廣告,明明也有晃動胸部的畫面,但NCC認為瑤搖的廣告只是KUSO,標準在哪?


 


誰界定道德?


以物化女性這議題而言,政府單位與民意已經連成「完全道德事業」。


在資本主義的時代,每個人用不同的東西交換金錢,有人販賣頭腦(如專業工作者、教授)、有人販賣臉蛋(如電視上的女明星)、有人販賣身材(如雜誌的專業模特兒)、有人販賣口才(如電視上為人開釋的X教授)。


如果NCC認為少女是可以穿的像瑤搖一樣在電視上打廣告,那NCC所不能容忍的應該在於舒舒的「刻意震動巨乳」引人遐想(怪了,廣告中的瑤搖會震動的比較少嗎)


如果NCC覺得女性「刻意暴露巨乳」是他們不能容忍的事情,那前幾天瑤搖穿著經過設計的暴露服裝,現場live為職棒開球,這樣的「刻意暴露巨乳」就可以?


如果政府與媒體真的在意「衣著打扮」的尺度,那車展辣妹的衣著一件比一件短,為什麼這些車展小姐能佔得比較正向的形容如「正妹」之類的稱謂。


記得有些大學名校的女性去當車展Show girl還被媒體正向報導,還說他們是「有奶也有腦」之類的評論,這時候政府的標準在哪裡?


 


沒標準的標準


別告訴我說這是男人觀點,我只覺得凡事「統一標準」,否則難免落人口舌。


瑤搖是KUSO表現(沒被開罰)V.S.舒舒是物化女性的表現(需要被開罰)


這新聞除了讓NCC的專業受到質疑外,權力就是正義?


NCC對「物化是什麼」的正義界線進行把關,而他們對於任何事情的定義便成唯一的「正統」。


仔細想想,NCC高舉國家機器的大旗卻賞罰標準不一(個人認為),這比瑤搖和舒舒誰才是物化女性的問題嚴重的多。


 


 


P.S.


在廣告中舒舒打地磚、瑤搖騎在電動搖馬上,NCC說舒舒有性暗示,瑤搖只是KUSO?NCC完全是自由心證嘛。


如果真要說KUSO,雲林鄉下的阿伯阿嬸拿的招牌才是有創意的KUSO,當晚我們看到這則新聞都快笑死。




原文出處:http://blog.xuite.net/xalekd/940109/23141496
原始格子:佑佑皮皮.home



  • 留言者: happyintim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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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 2009-04-11 03:57:40
砂確實很大
不過砂石的部分 真的要是當地人比較了解





  • 留言者: xalek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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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 2009-04-16 08:47:19
不管在不在地,沒人願意「砂很大」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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