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女性的結婚年齡逐年增加,除了對婚姻的不信任感外,因為經濟也自給自足,因此更不需要靠男人「養活」。
但還是有眾多男女投入人謂「愛情的墳墓」當中。
會選擇進入婚姻,每個人有每個人一套說法:
經濟充餘、情感相依、育兒生子、傳統規定......。
其中,當然包括「性需求」。
但婚姻制度只是一張紙,保障的是「一夫一妻」的制度,不過很多學者的觀點,其實這不符合生物性,只有低等的動物類:如鳥類才會「恪遵」一夫一妻的守則。
我們老把「鴛鴦」用來形容兩人感情很好的狀態,如:
「只羨鴛鴦不羨仙」、「鴛鴦戲水」之類的形容詞。
不過碰到我這種反格思想,我會告訴你,又更多「苦命鴛鴦」在真實婚姻與人生中,繼續奮戰。
美國某總統曾經有一個類似的笑話。
美國某總統有一次帶著第一夫人去參觀養雞場,第一夫人問養雞場的老闆:
「公雞一天做幾次愛?」
「大概一天時幾次」,養雞場老闆說。
「你把這件事情告訴總統」,第一夫人冷冷的說。
養雞場老闆於是把這件事情告訴總統。
總統問:「那我問你,那這隻公雞每天做十幾次愛,都是和同一隻母雞做的嗎?」
「不是耶,每次都是不一樣的母雞」,農場老闆誠實的說。
「很好,你記得把這件事情告訴我的老婆」,總統冷冷的說(我猜他內心竊笑)。
當然問題不在做不做愛、不在做愛的頻率,更不是鼓勵做愛。
因為有人會說:
「結完婚又有了小孩,照顧小孩都來不及了,哪有時間和體力啊?」
「每天加班都累翻了,晚上早點睡比較實在!」
這些好像不是很有力的藉口。
回頭看看篇文章標題的這兩個關鍵字,
做愛。
(攝於圓山護國禪寺的某處)
你腦袋想到交媾的畫面了嗎?
別想歪了。
你知道最容易接觸、範圍最大的性器官在哪?
我猜有些人答對了:
對,是皮膚。
沒力氣做?沒時間做?沒體力做?
牽手或彼此抱抱,感受彼此的溫度,好像不需要花太多力氣吧。
這樣還有藉口不做愛?看倌,您別開玩笑了。
原文出處:http://blog.xuite.net/xalekd/940109/17967756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